佈告欄
Gucci前妻及女兒被禁止在商品上使用該名稱
法院日前已經禁止了Gucci前妻和女兒向某手袋以及其他商品品牌出賣Gucci的名字。
美國聯邦法院法官Richard Berman支持這一起訴。該公司在2007年時起訴Jenny和Gemma Gucci侵占了Gucci商標。
法官的一份書面判決上的結論是,被告已"肆意侵犯了Gucci商標的價值",許可其他品牌使用,造成了"相混淆"的產品線,他們利用Gucci的名字,而且還模仿了Gucci經典的綠—紅—綠顏色的配置。
但是Jenny和Gemma Gucci的律師並未此事作出任何反應。
Jenny Gucci在1977年到1990年間嫁給了Paolo Gucci,Paolo Gucci是Gucci時裝帝國第三代繼承人,但是後來他們離婚,Paolo Gucci也於1995年去世。



